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2014年3月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成立于1958年的“毕节卫生学校”和成立于1978年的“毕节第二卫生学校”,至今已培养医药卫生人才4万余人。,新校园占地507亩,投资5.6亿元,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新校区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备先进,建有生理、病理、药理、生化、护理、解剖、化学、物理、微寄、内、外、妇、儿、中医、中药、五官、计算机等实验室。现有教职工430人,专任教师377人,高级职称82人,硕士研究生44人,在读博士生1人,“双师型”教师112人。目前,学校全日制学生已达万人规模。
招收专业
学校立足本地、面向全省、全国培养大健康医药卫生人才,以三年制高等卫生职业教育为主。现设置有六个专业群、18个专业:
临床医学专业群:包括临床医学(儿科、精神病、老年病方向)和农村医学专业;
中医专业群:包括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养生保健、康复技术等专业;
护理专业群:包括护理、助产、养老护理、精神病护理等专业;
药学专业群:包括药学、中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中药生产与加工等专业;
医学技术专业群:包括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眼视光技术和口腔医学技术等专业;
健康促进专业群:包括健康管理和养老保健与管理等专业。
招生要求
1、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有关加分,降分的政策或管理办法执行。
3、特殊专业录取: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高男性≥1.68米以上,女性≥1.56米以上;体重在标准体重±20%的范围内[标准体重kg=(身高cm-100)×0.9];无残疾: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它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4、报考语种:英语
5、录取过程接受社会或有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网站查询。
6、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助学机制
1、奖励及资助(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经评定,可获以下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档3500元/年,二档3000元/年,三档2500元/年;
(4)学校按照国家、省的相关规定,从大专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项目包括: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
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以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偿还,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和本金由学生本人负责偿还。
学生待遇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入学学生同等待遇。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专业 | 最高分 | 平均分 | 批次 |
---|---|---|---|
助产 | 446 | 432 | 专科一批 |
医学影像技术 | 441 | 427 | 专科一批 |
医学检验技术 | 470 | 433 | 专科一批 |
康复治疗技术 | 464 | 452 | 专科一批 |
药学 | 433 | 423 | 专科一批 |
医学 | 464 | 436 | 专科一批 |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对象和条件
(1)遵照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文化考试的成绩,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填报志愿,实行按志愿录取新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其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内。
(3)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有关加分,降分的政策或管理办法执行。
(5)特殊专业录取: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高男性≥1.68米以上,女性≥1.56米以上;体重在标准体重±20%的范围内[标准体重kg=(身高cm-100)×0.9];无残疾: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它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6)报考语种:英语
(7)录取过程接受社会或有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网站查询。
(8)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