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是是具有港资背景的教育部备案的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大专院校,同时开展多层次、多元化的持续教育。学院坐落在成都市的成洛路中,学校周围的交通是非常方便的。学院学生的生活是非常丰富多彩的,学院为学生开设了很多的社团,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和丰富了学院的建设。
院系设置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目前设有电子信息系、建筑工程系、交通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社会管理系、艺术设计系、鼎利学院,从航空到电子信息、从外语到经济管理、从物流到4G通信,涉及通讯和信息等新兴产业、金融和物流等现代服务业、航空与机修等区域支柱产业,共开设40余个社会热门需求专业及方向。
报读条件
(一)初中毕业生
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中考,持中考成绩、准考证、初中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按分数线依次报名。
(二)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读高中生
1、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持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报名;
2、在读高中生持初中毕业证、就读学校出具并经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核的学籍证明、户籍证明报名。
招生对象:应、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读高中生。
升学渠道
1、“跨校专升本”,学生在大三第二学期参加由四川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统招跨校专升本考试”,根据对口专业升入四川师范大学、宜宾学院等本科院校
2、学生入学后可套读自考本科,根据对口专业可获得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自考本科院校文凭
3、“出国留学专升本”学生可以通过我院的香港教育常设展,申请到香港就读本科,可到香港专业进修学院、香港嶺南大学、明爱专上学院等香港本科院校就读本科
助学政策
1、奖学金:用于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以及学院设置的各类奖学金等。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3、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每学年评定一次,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4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
学院全称: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部编代码:14323
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路828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制:三年
录取原则:
1、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分数未到达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能否到达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有权作退档处理。
2、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根底上,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3、航空办事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成绩上线的根底上,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非英语类专业考生进校后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
5、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按次摆设专业,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优先录取:①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②英语分数高的考生;③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6、学院严格执行各生源地的各项加分(降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能否录取和专业摆设的根据。
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结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艺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酒店办理专业,建议男、女生身高别离应在1.68米/1.58米以上。报考航空办事专业,要求年龄17—20周岁,男生身高175—182cm,女生身高162—172cm,无“O”或“X”型腿;矫正视力C型表0.7以上,无色觉异常;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纹身;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病。
毕业颁证:
学生在规定的修学年限内,完成教学方案所列各课程,经考试合格,毕业颁布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的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具印注明有学生所在院(系)、就读专业等内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奖、助、贷帮助体系:
(1)生源地信誉助学贷款:主要协助新考入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进修期间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在新学期开端前,学生需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帮助办理中心(一般设在县教育局内)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帮助办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停止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重生入学报到时须向学院出具与本地银行(或信誉社)签定的助学贷款协议书,这些材料经学院审查通过后,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奖学金:用于奖励或帮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学金主要包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以及学院设置的各类奖学金等。
(3)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每学年评定一次,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4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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