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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3-02-09 访问次数:786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一、办学性质及层次: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从属成都市人民政府的公办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二、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德通桥392号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从属成都市人民政府的公办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德通桥392号;

三、录取规则:
1、录取对象为报考我院并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录取条件的考生,调档比例为105%以内。
2、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的投挡,我院执行考生所在地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已投档到我院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摆设。考生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4、根据考生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退档。
5、艺术类专业不举行加试,根据艺术考试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6、我院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构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摆设专业的成绩根据。
7、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摆设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8、填报我院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工程技术专业的学生最好具备必然的美术根底。
9、对考生身体安康情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0、旅游办理专业建议五官端正、身体安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的考生方可填报;身凹凸于1.58米的女生、身凹凸于1.68米的男生因就业原因不宜填报该专业。
11、重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停止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12、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根据属地化原则,我院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
四、学生奖、贷、助学金办法
学院设有各种奖学金、助学金,按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章程执行,对贫困生实行帮助、补助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招生专业、学制及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

学制

学费

住宿费

作物生产技术

三年

3700/

800/

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

三年

3700/

800/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三年

3700/

800/

种子生产与经营

三年

3700/

800/

园林工程技术

三年

5300/

800/

园艺技术

三年

3700/

800/

园林技术

三年

3700/

800/

休闲农业

三年

3700/

800/

畜牧兽医

三年

3700/

800/

水产养殖技术

三年

3700/

800/

饲料与动物营养

三年

3700/

800/

宠物养护与训导

三年

3700/

800/

动物医学

三年

3700/

800/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5300/

800/

建筑工程设计

三年

4100/

800/

工程造价

三年

3700/

800/

物业管理

三年

3700/

8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三年

5300/

800/

会计

三年

3700/

8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4100/

800/

数控技术

三年

4100/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