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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3-02-09 访问次数:1167
学校全称: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英文名称:ChongqingThreeGorgesMedicalCollege学校代码:14008(国标码)办学性质和层次:学校是教育部批准设置、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

学校全称: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英文名称:ChongqingThreeGorgesMedicalCollege

学校代码:14008(国标码)

办学性质和层次:学校是教育部批准设置、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办学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号
       招生方案学校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按照学校开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方案。学校招生处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按照各省人口基数,考虑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方案,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学校招生处将经教育部批复的招生来源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2016年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方案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为准。录取根本原则:学校按“公平合作、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1.学校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上线考生数不足本校在该省的招生方案数时,按照缺额的招生方案,根据投档按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停止,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后,不影响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
  2.对于报考我校,符合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我校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停止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进档考生的综合本质评价报告中各科目学业程度考试成绩须及格,学校分项评价到达合格及以上,方可被录取;凡高中学校审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对口高职类考生的专业综合考试须合格及以上,方可被录取。
  4.专业摆设按志愿优先的办法停止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如考生未到达第一专业志愿专业录取最低分,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摆设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克不及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我校各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但所有重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所有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但鉴于行业用工限制,建议男生慎重填报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
  6.鉴于医药类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我校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口腔医学和口腔医学技术专业不招“左利手”(俗称“左撇子”);

         护理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其他体检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虑到医疗卫生办事工作的特殊性,建议残疾考生慎报我校医护类各专业。录取完毕后,学校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通知书给考生本人。对规按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籍注册为“放弃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学生自傲。重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停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学校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停止处理。

       奖贷助学金及贫困生帮助:按国家相关帮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和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另,学校设定了学校奖学金和社会捐帮助学奖学金,最高金额可达5000元/年。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办理部门下属的学生帮助办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誉助学贷款。

       学历证书颁布: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德、智、体到达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布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招生计划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2.学校招生处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根据各省人口基数,考虑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制定学3.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3.学校招生处将经教育部批复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2023年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为准。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费:7000元—7300元/年.生(具体收费标准随各省招办公布的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情况一并公布)。

       住宿费:1000元/年.生(均为6人间公寓)。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奖贷助学金及贫困生资助

       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符合条件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约占在校学生数的0.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约占在校学生数的3%)、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约占在校学生数的30%)。另,学校设立奖学金和助学金,全年总计投入300万元。

学历证书颁发: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该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附则

       1.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2.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3.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4. 本章程由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5. 本章程是学校一切招生行为的基本准则,在每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开展前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最终以学校当年审议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系部专业临床医学系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妇幼保健)、临床医学(皮肤病学)、临床医学(病理检验)医学技术系医疗检验技术、医疗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医疗仪器维修技术、卫生信息办理、公共卫生办理、营养与食品卫生中医系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按摩、康复治疗技术、医疗美容技术护理系护理、助产、涉外护理药学系药学、中药、制药设备办理与维护、中药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医药营销、药品质量检测技术、中药(中药种植与加工标的目的)

       收费标准:根据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费:6000元—6500元/年.生。

       住宿费:1000元/年.生(均为6人间公寓)。如因故退学或提早完毕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进修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