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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3-02-09 访问次数:994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旅游高等院校,是中央专项资金支持高职学校提升专业办事才能项目院校、重庆市旅游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形式试点高校、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

学校简介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地处渝东南地区和武陵山片区中心城市,有“东方卢森堡”之称的“峡谷峡江之城清新清凉之都”——重庆市黔江区,毗邻优美壮丽的黔江城市峡谷公园。群山苍茫气势磅礴,碧波娟秀溪流翠绿,人杰地灵英才辈出,学院就坐落于这样一幅灵秀的水墨丹青画中。校园占地500余亩,图书馆、教学楼、办公楼、学生食堂、学生公寓、田径运动场、篮球场、学生活动中心、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等校舍建筑面积达20万余平方米。兴建有酒店实训楼、3D模拟导游实训室、中西餐实训室、酒吧、酒窖、糕点间、园林实训室、茶文化室、茶艺室等校内实训场所,并与重庆旅投集团、浙江宋城集团、湖南张家界景区等60余家旅游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建立了多个校外实训基地。
        学院现有旅游管理系、酒店管理系、旅游规划系、旅游装备系、国际旅游系、旅游艺术系、公共基础部等7个教学单位,开设了导游、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商务英语、空中乘务、旅行社经营管理、园林技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旅游英语、工艺美术品设计、烹调工艺与营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等15个专业,其中,教育部、财政部“支持高职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专项资金支持建设专业2个,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民委“首批100个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1个,涵盖“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行业需求,呈现出鲜明的旅游特色,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5%以上,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学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着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教职工队伍。现有教职工200余人,其中有博士、硕士学位的160余人,副教授及以上高级职称的10余人,有国外留学背景的5人,外籍教师3人。并特聘中国科学院袁道先院士担任名誉院长,特聘旅游行业各界精英40余名作为学院兼职教授。与美国加州圣何塞州立大学、柬埔寨管理经济大学等高校签署了教育合作协议,学生在卡塔尔、阿联酋等国进行国外学习;并与西南大学等高校开展“专衔本”、“自考”教育合作协议,为学生进一步提升学历奠定基础。
        根据重庆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决定》,学院在未来发展中,将坚持“以旅游为特色、以行业为依托、以文化为基础、以质量为核心、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路,弘扬“乘物游心 融古铸今”的学院精神和“乐山水 化人文”的院训,以迎接重庆市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为抓手,依靠地域优势,努力打造西部地区旅游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旅游教育科研的重要平台、旅游信息科学的重要窗口、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旅游高等院校,是中央专项资金“支持高职学校提升专业办事才能”项目院校、重庆市旅游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形式试点高校、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方案”项目院校、重庆市“雨露方案·职教扶贫”项目院校、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旅游资源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不断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与亲切关心。建校以来,张德江、贺国强、孙政才、黄奇帆等中央和重庆市指导,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国家扶贫办及重庆市相关部门指导,都曾到校视察、调研和指导工作。
  2023年我院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甘肃、西藏6个省(直辖市)招生,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方案及详细说明以各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录取按照《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市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合作、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录取规则:

  1.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2.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凡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我校优先录取。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我校择优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调档比例:按照学院在各省(直辖市)投放的招生方案和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各省(直辖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4.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摆设按志愿优先的办法停止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摆设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克不及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我院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比例。
  6.我院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外语语种,集中授课(或公共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7.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以高考的文化成绩和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成绩为根据,要求文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导游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5米以上。
  9.空中乘务:重庆籍考生必需通过重庆市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空中乘务、空中保卫专业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外省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2)男性身高173cm~185cm,女性身高163cm~175cm;男性体重[身高(cm)-105(cm)](kg)(±10%),女性体重[身高(cm)-110(cm)](kg)(±10%)。
  (3)无色盲、色弱、斜视,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不低于C字视力表0.5,空保专业不低于C字视力表0.7;
  (4)听力不低于5米;
  (5)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10.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11.录取期间,学院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有条件的情况下,以电话等方式再次征求考生意愿,如已填志愿但征求意见时又放弃就读我院的考生,不予录取,如电话不通或未接视为学生同意录取。
  毕业证的颁布: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修完教学方案规定课程且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布由教育部统一网上电子注册的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助学保障: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根据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院系设置
    旅游办理系
    为了顺应我国旅游业迅猛开展、旅游产业链日趋完善和拓展的大趋势,培养合适旅游业开展需要的实用型、复合型运营办理人才,旅游办理系设有旅游办理、导游、景区开发与办理、烹饪工艺与营养4个专业。
    旅游装备系旅游装备系严格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坚持以社会需要为导向,培养适应消费、建立、办理、办事第一线需要的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特设有:汽车检测与维修、数控技术和应用电子技术等专业。现有专业教师12余名,并且还聘请了多名行业技术骨干担任兼职教师,主要承担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及消费性实习、顶岗实习指导工作。
    酒店办理系酒店办理系估计开设酒店办理、旅游办事与办理(高尔夫游艇标的目的)、烹饪与营养三个专业。酒店办理系师资力量雄厚。
    公共根底部根底部是学院下设的负责全院各专业公共根底课的教学办理部门,现有教师13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9人,拟设语文、数理、两课、外语、艺体五个教研室。全体教师秉承“千教万教,教人求真”的教育理念,以培养综合本质高、工作才能强的优秀人才为中心,认真研究教材、研究教学内容、精心设计教学方法,实现了教学内容常讲常新,教学方法新颖恰当,教学效果显著突出的教学目的,构成了“端正、严谨、研究、创新”的优良教学风气
    国际旅游系国际旅游系成立于2012年9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的、以才能为本位、以质量为核心”的指导方针;注重学生职业岗位才能的培养,重视理论教学,将学工、校企结合作为主线,充分利用学院的教学资源、合作企业的资源和职业环境,强化以工作内容为载体的语言技能、专业技能和职业综合本质的培养;同时坚持国际化办学之路,积极走出国门,与国外知名高校讨论合作,建立校级合作关系,学生培养采用“2+1”和“3+1”的国内、国际结合培养形式,为学生构建更新、更高、更远的就业平台。
    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文史类5000元/年/生(不含空中乘务)、理工类5000元/年/生、空中乘务7000元/年/生、艺术类7000元/年/生,住宿费1000元/年/生。